益工女〔2015〕7号 关于开展“最美芙蓉花”全市女职工 微信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总工会、市直局工会、市总直属单位工会、市总“芙蓉杯”竞赛联系点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5年是第七轮“芙蓉杯”竞赛的收官之年,为丰富“芙蓉杯”竞赛的内容,总结宣传竞赛成果,宣传和推介一批女职工先进典型,展示女职工的时代风采,根据2015年省总女职工部举办全省女职工微信摄影大赛的通知及全市工会工作部署,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举办“最美芙蓉花”全市女职工微信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的 以寻找“最美芙蓉花”为主题,以微信摄影大赛吸引女职工广泛参与为途径,动员全市广大女职工积极寻找、发现和推荐在第七轮“芙蓉杯”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女职工最美班组、最美个人和最美家庭,充分展示女职工的劳动之美、进取之美、奉献之美、创新之美、和谐之美,树立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学习 8
进取、热爱生活、美丽多姿的时代风采。 (二)8月1日—8月31日上传摄影作品,同时开展“最美芙蓉花”微信摄影大众点赞投票活动 1、参赛者通过关注“芙蓉天地”微信公众号报名及参赛,需在报名栏中填写身份信息,包括地区、姓名、性别、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作品标题(作品标题由“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组成)。 3、 在“芙蓉天地” 微信公众号开启“最美芙蓉花”微信摄影大众点赞投票通道,进入微信大众点赞环节。 (三)9月1日—9月5日初评 1、各区县市和市直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参赛作品数统计并定期公布排名,参赛作品获奖数根据各地参赛作品数量确定。 2、各区县市和市直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按市总分配的获奖作品数量,同时结合大众点赞投票数,对本地、本系统参赛作品进行初评把关,评选优秀作品报送参加全市复评(报送表见附件)。 (四)9月6日—9月10日复评 1、市总组织专家评审团对进入复评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团的评审结果及获得微信点赞数量确定市级名次,并给予相应奖励。 3、复评的优秀作品报送省总参加全省总评。 (五)9月全省总评 1、省总组织专家评审团对进入总评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团的评审结果及获得微信点赞数量确定作品最终名次,获奖名单通过“芙蓉天地” 微信公众号公布,并给予相应奖励。 3、通过大赛发现的各类先进典型将作为全省第七轮“芙蓉杯”竞赛总结表彰及“十百千万”候选表彰对象。 四、参赛要求 2、每个女职工限一件作品参赛,参赛作品可通过单幅图片或组图讲述故事、反映一个主题,组图作品不超过4幅。作品由女职工本人创作,通过微信平台参赛。 五、评选标准 1、比赛重在发现宣传推广女职工和女职工家庭先进典型,参赛作品主题鲜明,发现的典型具有代表性,占评分标准的40%。 2、立意新颖、视角独特、构思巧妙、风格突出,作品生动有创意,具有感染力,占评分标准的20%。 3、色彩和谐,构图比例协调,具有美感和较强的艺术性,占评分标准的20%。 4、微信点赞票数比例占总评成绩20%。 微信摄影大赛创作手法不限,摄影器材不限,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比赛允许对作品的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但不得改变原始影像,谢绝电脑创意及大幅度后期处理,不得ps合成,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发现作假,取消参赛资格。 6、 奖项设置 1、比赛设一等奖20个、二等奖50个、三等奖100个,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2、比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以参赛作品总数及微信点赞数量先后排序为准,排序将在“益阳工会网”以及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二)全省女职工微信摄影大赛。 1、比赛设一等奖30个、二等奖70个、三等奖100个,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设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2、比赛设参与奖(在参赛的作品中随机抽取)1000个,分两次抽取,抽奖日期分别为8月15日、8月31日,发放微信红包。 3、比赛同时设置幸运奖,只需关注“芙蓉天地”微信公众号,并为参赛作品点赞,则可参与“砸金蛋抢红包”活动,每人每天可砸两次金蛋,获得微信现金红包。 2、各级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和发动本地区、本产业、本单位的女职工踊跃参赛,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大赛方案,层层开展竞赛和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发现和选树本地、本产业、本单位先进典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女职工中掀起寻找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热潮。 附件:“最美芙蓉花”女职工微信摄影大赛报送作品统计表
益阳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附件: “最美芙蓉花”女职工微信摄影大赛报送作品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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