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来源: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1

 近日,安化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奎溪镇监督管理所所长邓志高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费问题。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邓志高在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奎溪镇监督管理所所长期间,奎溪镇监督管理所在无收费依据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辖区内20名管理服务对象管理服务费25058元,其中通过介绍管理服务对象到指定场所打印资料和制作营业执照,收取回扣2640元;在某超市消费烟、酒等商品后不付账,以减免收费的名义直接抵扣,造成不良影响。同时,邓志高还对奎溪镇监督管理所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在执法工作中违反规定以“拼案”的方式开展行政处罚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邓志高被免去奎溪镇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刘波亮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问题。2018年,刘波亮在担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为个人签单消费的酒水费用3488元买单,并收受该公司价值1300元的香烟。同时,刘波亮违反工作纪律,指使工作人员违规修改某保洁公司考核分数,致使县城管局多支付该公司卫生保洁费28330.54元。2020年5月,刘波亮被免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职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化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