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 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编办)是县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全县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部门,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县委机构序列,同时使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章。县编办内设综合股、编制管理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四个职能股室。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各级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2.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相关规定;审核县直各单位和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4.负责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审核股级和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 5.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 6.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各部门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协同县委组织部拟定县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意见。 8.负责协调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增长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增补人员程序把好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流向关,严格控制人员膨胀。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监督管理和全县行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赋码工作。 10.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采集、调研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等日常监管和投诉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日常管理与备案,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78.24万元,比上年增加51.8%。总支出178.24万元,比上年增加38.73%。主要原因:根据国家政策和工作需要,相应增加了当年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7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24万元,比上年增加51.8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工资津贴调标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7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02万元,比上年增加57.84%。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工资津贴调标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78.24万元,比上年增加51.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工资津贴调标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78.24万元,比上年增加38.7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工资津贴调标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02万元,比上年增加57.84%。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工资津贴调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24万元,比上年增加5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8.24万元,比上年增加38.7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工资津贴调标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24万元,比上年增加51.8%。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12.54万元,比上年增加65.45%。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65.7万元,比上年增加3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工资津贴调标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8.24万元,比上年增加38.73%。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02万元,比上年增加57.84%。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12.54万元,比上年增加42.3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09万元,比上年增加16.98%。商品和服务支出3.31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8%。其他资本性支出4.81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65.7万元,比上年增加3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5.7万元,比上年增加36.4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工资津贴调标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4.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81万元,公务接待45批次496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3.59万元,安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安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8.11万元。占总支出的4.55%,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4.81万元,其中:货物4.8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4.81万元,其中:货物4.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_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_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_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