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安化县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7-08-15 14:21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安化县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县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编办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部分 县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化县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各级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二)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相关规定;审核县直各单位和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负责审核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审核股级机构设置及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的呈报。

(五)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

(六)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委、县人民政府直属、各部门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协同县委组织部拟定县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意见。

(八)负责协调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增长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增补人员程序把好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流向关,严格控制人员膨胀。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采集、调研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办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综合股、编制管理股、事业登记管理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本年度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3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县编办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县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编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编办2016年度收入总计117.42万元,比2015年减少0.58万元,减少率为0.49%,支出总计128.48万元,比2015年增加19.48万元,增长率为17.87%2016年初结转11.06万元,2016年收支结余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工资调标。

二、关于县编办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42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

三、关于县编办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8万元,占61.55%;项目支出49.40万元,占38.45%

四、关于县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58万元,减少0.4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8.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48万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

五、关于县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58万元,减少0.4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8.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48万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52万元,占86.80%;其他支出16.96万元,占13.2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拨款支出111.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

2. 其他支出财政拨款16.96万元,主要用于年终绩效考评。

六、关于县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8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66.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8.46万元、津贴补贴16.83万元、奖金17.4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2万元,其中退休费6.55万元、奖励金0.17万元、住房公积金4.80万元、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0万元;

七、关于县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预算的7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7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的82.9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公务接待预算支出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占4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占57.2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64%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无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料、维修及保险开支。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4.8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接待53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省市的调研、考察、交流及检查,上下级之间及与其他县市编办部门业务沟通协调等。

八、关于县编办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117.42万元,决算总收入117.42万元,;预算总支出128.48万元,决算总支出128.48万元,预算与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无重点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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