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梅城镇敬老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4 10:35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梅城镇敬老院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本辖区内农村五保对象提供养老服务,确保供养对象衣、食、住、医、葬等方面的需要得到保障。在满足当地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可以开展社会养老服务。

    

安化县梅城镇栗林村

法定代表人

周思纯

开办资金

7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5.8

32.78

网上名称

安化县梅城镇敬老院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年来,梅城镇敬老院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 在县民政局大力支持和关心下,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1、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9人,2023年死亡3人; 2、收取入住老人特殊供养资金95495元; 3、县民政局拨付护理经费75191元; 4、实行整体承包责任制,入住老人每人每天18元生活费;5、按照湖南省民政厅要求,按入住人员数,聘请了护理人员4人;6、每月给入住老人发放50元零用钱; 7、给与入住老人端午节、中秋节、春节节日慰问;8、民政部门提供牙膏、牙刷、洗衣粉、卫生纸等生活用品;9、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10、全面实行疫情防控措施;11、确保敬老院老人身体健康和入住安全。护理人员每天排查6次,敬老院全体人员每周督查1次,县乡两级每周督查1次。 12、不定时进行指甲修剪、头发修理、衣物、被褥清洗。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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