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后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紧急通知
作者:安化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6-08-16 00:0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随着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名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法人代表、职能职责、经费性质、举办单位、住所等事项发生变化,所涉及到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关群团赋码,网上名称等工作须同时跟进。为确保不影响各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做好改革后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为每年1月1日到3月31日止,县编办每年公示时间为6月30日前,6月30日以后提交年度报告或报送纸质材料进行复核的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将自动识别为下年度无法进行年度报告。因此,请相关主管部门督促未完成2015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于6月3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未报送年度报告单位名单可向县编办登记股咨询)。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组织机构代码证取消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均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的赋码工作,由县编办承办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机关、群团使用)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使用)。该证书是今后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唯一身份证。

(一)及时换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新成立的事业单位

    通过事业单位在线(http://gjsy.gov.cn/xxxz/xxtb/

201403/t20140327_2594.html)申请设立登记,网上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领取新的法人证书。

2、有变更事项的事业单位

     本次机构改革涉改的事业单位,其举办单位、单位名称、职能职责、经费性质、法人代表、开办资金、住所等事项发生变化,均需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址同上)申请变更登记,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领取新证书。

3、被撤销的事业单位

    本轮机构改革中已被撤销的事业单位均需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址同上)申请注销登记。

(二)申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党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按照《安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安编办发[2016]5号),提交相关表格和资料,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1、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名称、法人、住所等均没有变更的,直接填报《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见附件一)。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名称变更的,既要填报《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又要填报《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住所等变更的,可只填报《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但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中文域名注册与网站挂标工作

    党政机关、群团、事业单位,均需注册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凡新成立的单位和机构名称变更的单位均须填写《安化县政务和公益机构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申请表》(见附件三,可只报送电子版),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三定方案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文件可只扫描文头页和相关页)。凡已经注销的单位只报送名单。

网站标识即单位自建网站在互联网取得的官方身份证。已建设网站还没有挂标的单位,在完成“.政务”或“.公益”域名注册的基础上,登陆“党政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http://www.scopsr.gov.cn/shpt/)填报本单位信息,在线提交网站开办资格/资格复核申请,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即中文域名用户帐号和密码(已经注册有中文域名的单位可咨询县编办登记股)。所有审核流程完成后,将标识代码复制提供给单位网站创建的技术机构,由其挂标。未挂标单位名单见附件四(数据来源于省网信办和县政务和信息服务中心),有遗漏的单位请与县编办事业登记股联系。

2016年7月30日前,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将获取的网站标识放在本单位网站底部中间显著位置及时完成网站挂标工作。7月30日后,凡党政机关自建网站,未按时提交网站资格复核申请进行网站挂标的,省编办将联合省通信管理局进行督查核实,必要时取消其网站运行资格。

本轮机构改革中整合或名称变化的单位,请同时合并网站或更改网站名称。

    四、单位印章和衔牌更新工作

各涉改单位要根据县编委核定的“三定”规定和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单位及内设机构印章和衔牌。其中机构名称改变或涉及调整整合的单位要及时填写上报《安化县行政事业单位印章刻制申请表》(见附件五),按程序刻制启用新的印章,并按新的名称和相关规定制作衔牌。凡已被撤销、整合的机构,原印章、衔牌要停止使用,其中原印章统一交由县编办封存,悬挂在外的单位衔牌要明确人员尽快撤下来。             

五、机构编制信息维护工作

   (一)及时办理行政事业人员进编销编手续

    机构改革中,各单位人员异动频繁,为确保单位实有人员的准确无误,请及时办理调入人员的进编手续及调出人员的销编手续,进编手续需准备的资料:(1)《安化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编审批表》(见附件六);(2)进编依据(组织任免等文件);(3)事业单位调局(乡镇)机关的人员,需准备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销编手续需准备的资料:调动通知单、退休文件、辞职等销编依据。

   (二)及时更新维护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

    实名制数据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数据,编制使用计划、财政经费划拨、组织人事管理,都均与实名制数据密切相关。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新印发的“三定”规定认真采集填报相关数据,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实名制管理数据与单位实际情况一一对应。

 

 

业务联系人:彭莉(县编办登记股) 0737-7299063

            伍荣(县编办编制股) 0737-7299062

业务联系qq群:433623710(建议加入群下载相关表格和业务指南)

 

 

                    安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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