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协发〔2019〕2号 关于印发《安化县政协系统2019年度 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县直委员组,机关各委室: 《安化县政协系统2019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已经县政协九届十三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政协安化县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安化县政协系统2019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为推进政协系统管理创新,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履行政协“三大职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第一条  绩效考核以提高政协履职能力、委员履职动力、机关服务水平为目标,着力促进全县政协系统活力增强、效能提高、作风转变。 第二条  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量化为主,考核集体和考核个人相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常委会议测评与主席会议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绩效考核工作由县政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县政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主席任组长,其他副主席、秘书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为成员并兼办公室主任。 考核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整理上报,以县政协绩效考核办公室收到的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为准,由考核组统一计分。 各乡镇政协联工委、县直委员组、机关委室负责人是本单位绩效考核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条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设共性考核指标和个性考核指标两项,其中共性指标50分、个性指标50分。 第五条  年终测评。常委会测评在本年度最后一次常委会上进行,由乡镇联工委、县直委员组和机关委室负责人进行口头或书面述职(述职形式由主席会议研究确定),常委会议组成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主席会议测评在11月份的主席会议上进行。民主测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实行分档量化测评,其中优秀档乡镇类3个、县直组类1个、机关委室类1个;良好档乡镇类9个、县直组类4个、机关委室类3个。测评表结果认定原则上不能超过上述指定个数(合格、不合格档次单位不限),否则该测评表视为无效。分档计分标准为: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不合格不计分,两次测评分相加计入总分。 第六条  考核以日常考核、网上考核、年末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被考核单位根据考核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提供任务完成情况资料,由绩效考核办建立考核台帐,按季度统计,每半年通报一次,年终汇总考评。最后结合测评分值由主席会议综合确定年度考核得分。 第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确定为不合格单位,县政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对不合格单位负责人以适当形式进行约谈,不计发奖金。 1. 提案、工作信息、社情民意任一项考核得分为零的; 2. 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撤销委员资格的。 第八条  本方案中未明确的工作项目,加(扣)分值由主席会议确定。 第九条  评比表彰。 1.乡镇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除不合格单位外其他为合格奖;县直委员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除不合格单位外其他为合格奖;机关委室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除不合格单位外其他为合格奖。 2.奖励标准。具体奖励标准由主席会议研究确定。 3.乡镇政协联工委、县直委员组、机关委室奖励经费从财政预算的委员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  本考核方案适用乡镇政协联工委、县直委员组和县政协机关委室。 
 
 2019年政协系统共性考核指标
 标准分:50分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工作目标及计分办法 |  
      | 1 | 宣传工作 | 22 | ①
      政协工作信息(8分):按季度考核计分,即每季度报送一篇信息计2分;县政协每采用一篇加1分,最多加4分。宣传政协工作的报道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发表,每篇分别加5分、4分、3分,同一篇报道不重复加分。 ②
      《品读安化》刊物投稿(8分):投稿一篇计4分,投稿两篇以上计8分;每采用一篇加2分,最多加6分。 ③
      “政协云”使用(6分):非政协机关委员每月登录不少于30次、互动(点赞、评论、转发)不少于30次计6分,未达到按比例计分。政协机关委员每月登录不少于90次、互动不少于90次计6分,未达到按比例计分。 |  
      | 2 | 社情民意 | 12 | ① 乡镇联工委、县直委员组按季度考核计分,每季度报送一篇社情民意信息计3分;县政协每采用一篇加2分。被全国、省、市政协采用的,每篇分别加6分、5分、4分,同一篇稿件不重复加分。 ②机关委室在市级以上政协采用1篇以上,计10分。 |  
      | 3 | 常委会测评 | 8 |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实行分档量化测评计分。 |  
      | 4 | 主席会议测评 | 8 |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实行分档量化测评计分。 |  2019年乡镇政协联工委、县直委员组个性考核指标 标准分:50分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工作目标及计分办法 |  
      | 1 | 参加县政协组织的会议 | 5 | 按要求参加县政协召开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及其他会议,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2 | 参加和配合支持 县政协组织的活动 | 10 | ①按要求参加县政协及专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并完成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计2分,每少参加一次扣1分。 ②按要求完成全会参政议政发言材料任务计6分,未完成不计分。采用为口头发言的加5分,采用为书面发言的加4分。 ③按要求完成政协报刊发行任务计2分,未完成不计分。 |  
      | 3 | 履职情况 | 30 | ①开展专题调研、评议视察活动,分别撰写相关材料并在11月底之前上报计5分。未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的,缺一项扣2分。 ②按要求组织委员开展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智力扶贫等(至少一项)巩固帮扶活动,有新闻、图片、记录计15分,未开展不计分。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的,由委组申报,经主席会议研究认可,加5分。 ③达到人平撰写一件提案(集体提案经审查立案的)计10分,未达到按比例计分。被列为重点提案的每件加5分,被评为优秀提案的每件加5分。 |  
      | 4 | 委员管理与自身建设 | 5 | ①按要求开展委员活动,有新闻报道、活动记录计3分,未完成不计分。 ②年终进行履职情况述职,填写述职登记表计2分,未完成不计分。 ③因违反相关规定撤销委员资格的,该委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单位。 |  2019年县政协机关委室个性考核指标 标准分:50分 
  
    
      | 委室 | 考核指标 | 分值 | 工作目标及计分办法 |  
      | 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 | 民主监督 | 30 | 完成改善营商环境专题监督、扫黑除恶与禁毒工作专题视察,得30分。 |  
      | 组织活动和学习 | 10 | 组织专委会委员开展履职活动3次,少一次扣2分; 安排为常委或机关干职工学习主讲1堂课,计4分,未完成不计分。 |  
      | 配合开展履职活动 | 10 | 配合其他委室完成相关工作,得10分。 |  
      | 经济科技和外事委 | 协商调研 | 30 | 牵头开展年度财政预算方案专题协商、改善营商环境协商调研,得30分。 |  
      | 民主监督 | 10 | 完成改善营商环境专题监督,得10分。 |  
      | 组织活动和学习 | 5 | 组织专委会委员开展履职活动3次,少一次扣1分。 安排为常委或机关干职工学习主讲1堂课,计2分,未完成不计分。 |  
      | 配合开展履职活动 | 5 | 完成市政协的调研任务,配合其他委室完成相关工作,得5分。 |  
      | 提 案 委 提 案 委 | 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交办、公开工作 | 20 | 做好九届三次全会和闭会期间的提案征集、审查、立案、交办及公开工作,得20分。 |  
      | 提案评选及测评 | 10 | 搞好年度优秀提案的评选及提案办理效果测评,得10分。 |  
      | 重点提案办理及 提案督办工作 | 10 | 确定重点提案并完成交办工作,得5分;组织提案委成员会同有关部门走访重点提案和3件提案以上的承办单位,完成走访得5分,每少走访一个单位扣1分。 |  
      | 组织活动和学习 | 5 | 组织专委会委员开展履职活动1次,未开展扣3分。 安排为常委或机关干职工学习主讲1堂课,计2分,未完成不计分。 |  
      | 配合开展履职活动 | 5 | 配合其他委室完成相关工作,得5分。 |  
      | 委员学习联络委 | 文史研究 | 20 | 开展烟溪兵工厂及其在抗战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史研究,得10分; 开展安化“红色记忆”研究,得10分。 |  
      | 县政协书画院活动 | 10 | 牵头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相关活动,举办第二届“秀美安化” 美术书法作品展,得10分。 |  
      | 配合《品读安化》编辑 | 10 | 配合《品读安化》编辑,得10分。 |  
      | 组织学习 | 5 | 安排为常委或机关干职工学习主讲2堂课,计5分,未完成不计分。 |  
      | 配合开展履职活动 | 5 | 配合其他委室完成相关工作,得5分。 |  
      | 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 | 协商调研 | 20 | 牵头开展全县竹产业发展协商调研、国有林场改制专题调研,得20分。 |  
      | 民主监督 | 20 | 完成改善营商环境专题监督、改善人居环境专题视察,得20分。 |  
      | 组织活动和学习 | 5 | 组织专委会委员开展履职活动3次,少一次扣1分。 安排为常委或机关干职工学习主讲1堂课,计2分,未完成不计分。 |  
      | 配合开展履职活动 | 5 | 配合其他委室完成相关工作,得5分。 |  
      | 文教卫体和文史委 | 民主监督 | 30 | 完成梅山文化传承专题视察、学校周边环境治理重点提案督办,得30分。 |  
      | 组织活动和学习 | 10 | 组织专委会委员开展履职活动3次,少一次扣2分。安排为常委或机关干职工学习主讲1堂课,计4分,未完成不计分。 |  
      | 配合开展履职活动 | 10 | 配合其他委室完成相关工作,得10分。 |  
      | 经 促 办 | 走访和考察经促分会 | 15 | 定期走访和考察各经促分会,得15分。 |  
      | 组织开展活动 | 15 | 组织各分会和会员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得15分。 |  
      | 拍摄专题片 | 10 | 拍摄《中国梦·安化情》电视专题片,得10分。 |  
      | 配合开展履职活动 | 10 | 配合其他委室完成相关工作,得10分。 |  
      | 办 公 室 | 办公室“三服务”工作 | 10 | 做好政协会议和履职活动的协调服务和会议记录,完成文件收发和材料起草、档案整理、机要保密等文秘工作,得5分; 按要求搞好党建、扶贫、接待、后勤、政工、老干、工会、计生、综治、纪检等工作,得5分。 |  
      | 编发《品读安化》内刊 | 10 | 编发《品读安化》4期,得10分,每少1期扣2.5分。 |  
      | 编发社情民意 | 10 | 编发社情民意不少于4期,得10分,每少1期扣2.5分。 |  
      | 委员培训 | 5 | 牵头举办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得5分。 |  
      | 政协信息化建设 | 5 | 搞好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得5分。 |  
      | 召开县委政协工作会议 | 5 | 配合召开县委政协工作会议,得5分。 |  
      | 配合开展履职活动 | 5 | 配合其他委室完成相关工作,得5分。 |  |